從今年5月1日開始,社會團體將納入勞基法,強制社會團體為單位員工提撥6%的勞退基金以及投保就業保險。全國婦女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指出,未來中小型婦團很可能因為缺乏經費,放棄如外配、原住民婦女、同志等較難募款的服務項目。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如果一個婦女團體一年執行5百萬元的計劃,光是勞退基金就得提撥30萬元,加上勞健保,人事支出將多出50萬元。何碧珍指出,政府將婦團納入勞基法雖然有保障勞工的美意,但對於許多經費早已捉襟見肘的中小型婦團,幾乎是無法承受的負擔。何碧珍表示,政府強制社會團體比照企業提撥勞退基金,卻沒有做出任何相應的配套措施。
何碧珍強調,目前婦女團體的財源僅有兩種,一是募款,二是承接政府的委託案件。就募款而言,中小型的婦女團體,由於僅在地方服務,或是服務項目較為冷門,難以吸引社會的募款,光是服務費用就已經不足,根本無法再支應員工的勞退基金,而政府的委託案多半只撥放計畫執行經費,其中並不含執行人員的人事成本,導致中小型婦團也難以靠承接政府委託案支應勞退提撥金的龐大開支。
長此以往,何碧珍認為將造成婦團界大者恆大的惡性循環,未來只有熱門的議題會被注意,從事較冷門服務的婦團很可能萎縮或就此消失。她指出,社會捐款多半只挹注在「被看見的可憐」,未來非主流的婦女服務很可能就此消失。另外,婦女服務的城鄉差距也會愈拉愈大,地方型的小型服務也將日漸萎縮。(0818立報,史倩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isterhood姊妹派 的頭像
    Sisterhood姊妹派

    Sisterhood姊妹派

    Sisterhood姊妹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