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於8月召開成人性交易除罪除罰化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內政部長江宜樺今晚表示,是否以專區或專法管理,內政部持開放態度,未形成意見,相關配套預計年底提行政院。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大法官會議於去年11月6日做出第666號釋憲文指出,相關規定已違反平等及比例原則,應於2年內失效。
    因應大法官會議解釋,內政部決定8月2日與31日邀相關部會、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等,在南北共舉辦4場「成人間合意性交易行為除罪化除罰化相關議題」公聽會與座談會。江宜樺指出,8月底開完公聽會後,內政部預計年底前將配套提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由於人權小組每半年開會1次,「也許真正定案是在明年6月的人權小組會議」。【2010-07-22╱中央社╱謝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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