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週報
Gender  Weekly  Review
 
 


 
本部活動預告
性別新聞選摘
活動訊息
 
本部活動預告
 
DPP婦女組織深耕課程
婦女部自2008年10月至12月將於各縣市舉辦「DPP婦女組織深耕課程」,課程多元豐富,涵蓋民進黨的理念與精神、台灣史、國民年金、外籍配偶、家暴議題等,歡迎有興趣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其他縣市場次陸續推出,敬請期待)
 
澎湖縣場次
活動日期: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 09:00~17:00
活動地點:兒童少年福利服務館(馬公市貿商街60號B1)
報名聯絡人:蔡宜芳  02-23929989 *515
 
台南市場次
活動日期: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09:00~17:00
活動地點: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台南市南門路261號1樓第二會議室)
報名聯絡人:蔡宜芳  02-23929989 *515
 
花蓮縣場次
活動日期:2008年10月25日(星期六) 09:00~17:00
活動地點:花蓮市民生社區發展協會文康中心(花蓮市中正路618巷1號)
報名聯絡人:魏欣婷  02-23929989 *517
傳真:02-23932079
 
 
【性別新聞選摘】
 綜合新聞
國民年金保險  10月1起開辦
象徵我國社會安全網「最後一塊拼圖」的國民年金保險制度,今天開辦上路。國民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四百七十萬人全部納保,我國正式跨入全民有保險的新里程碑。
內政部社會保險科長姚惠文則表示,一般民眾參加國保,不須再向勞保局辦理加保,只要符合資格,勞保局會主動納保,並開「繳款單」給民眾,民眾要記得在十二月底前注意有無收到繳款單,並在九十八年一月底前繳納保費。如果不按時繳納保險費,將按日加計利息。
社會司長曾中明表示,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推動,前後規畫十四年,原規畫「大國保」,後來做了調整,將未參加其他保險者才納入。因此,這次十月一日推動的國保,是第一階段,下階段將整合所有保險,研議「基礎年金」。曾中明表示,國民年金保險的開辦,另一項重要意義,是讓多數未在職場的家庭主婦都納入保險,婦女權益獲得保障。
內政部社會保險科長姚惠文表示,十月一日以後加入國保,按時繳費至少享有四大保障,即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內政部表示,一般民眾納入國保,每個月除自付保費六百七十四元,其他保費都由政府補助。每月保費的計算,以基本工資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乘以費率百分之六點五,共一千一百二十三元,扣除自付保費,政府補助四百四十九元。(1001聯合報,李順德)
六年條款解禁  陸配工作權大鬆綁
大陸配偶爭取已久的工作權可望大幅放寬。勞委會已完成陸配在台工作評估報告,認為目前面談機制已可過濾多數假結婚案件,應可全面放寬陸配在台工作。修法完成後,陸配只要一確定婚姻關係,就可工作。
內政部統計,至今年八月,台灣外籍與陸配人數約四十萬人,其中陸配約廿六萬人。相對於外籍配偶一結婚來台很快就能取得居留身分開始工作,陸配則有所謂的「六年條款」的限制,結婚來台後,先有兩年的「團聚期」,再來是四年的「依親期」,再取得「長期居留」身分後才能開始工作,多年來迭遭批評。
勞委會表示,未來若全面開放,就等於打破了團聚期、依親期及居留期的區別,只要陸配入境來台確認婚姻關係,就可以申請工作許可,比照外配在台工作權。婦運界出身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過去曾接觸不少陸配工作權的個案,她曾表示陸配的職業權與外配有差別待遇並不公平,因此一上任後就指示勞委會職訓局評估。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表示,陸委會將召集內政部等單位會商,採分階段來處理,只修許可辦法的可以先做,要修兩岸條例的部分,則要立法院通過。據統計,向戶政單位辦理登記的大陸配偶廿五萬八千多人,但在台灣沒有工作權的只有來台團聚的三萬多人,以及依親居留的一萬八千人,總共四萬八千多人。賴幸媛說,只要能阻截假結婚,真結婚的陸配生活和工作權益都應給予保障。(1006聯合報,蔡惠萍、何明國)
大法官投票全過關  婦女團體譴責忽略性別
立法院今天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五位被提名人全數過關。婦女新知基金會傍晚發表聲明,譴責這次大法官從提名到審查都忽略性別議題,令人遺憾。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大法官是國家重要職位,與憲法相關的各項人權價值,都將由大法官解釋而延伸落實。但檢視這次大法官提名作業的每一環節,都令人遺憾;例如,總統馬英九提名五位新的大法官人選,其中竟全無女性,未如幾個月前的監察委員及考試委員的提名作業仍力守女性四分之一的承諾,等於放棄推動女性參與公共決策的選前承諾。
婦女新知基金會更指出,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回答立委有關各項性別提問,顯得保守顢頇;例如,當被詢問到1995年聯合國婦女大會提出的性別主流化概念,五人竟全都表示不知道、沒聽過;對於是否贊成同性婚姻,除了葉百修表態不贊成,其餘都未表態;對於優生保健法有關已婚女性需得先生同意才能進行人工流產的規定是否違憲,五人均未表態。(1003中央社,汪淑芬)
婦團、同志攜手 推動同居伴侶法
婦女團體與同志社群昨日召開「同居伴侶法」立法方向溝通平台會議,就民法親屬編婚姻規範外,多元家庭的涵蓋範圍、各類型同居伴侶關係、享有撫養親屬免稅額及醫療探視權等議題,研商立法保障的行動共識與合作方式。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強調,同居伴侶法所關照的多元家庭,是傳統男女夫妻結婚之外,願意登記為同居伴侶、依法享有權利及付出義務者,如同性戀、異性戀、共同生活的親密伴侶、相互照顧的單身好朋友…,她並主張,政府不宜介入多元家庭內的感情與親密關係。
政大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副教授王曉丹、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推廣部主任欣潔等人不約而同指出,同居伴侶希望擁有跟夫妻一樣的法律與生活權利,包括撫養親屬免稅額、收養小孩監護權、遺產繼承權、重病急症開刀同意書簽署權、醫療探視權、保險受益權等。欣潔指出,結婚是組織家庭的方式之一,而非唯一的方式,家庭的型態是多元的,政府應保障人民成立不同型態家庭的權利;民法親屬編婚姻規範就像是「套裝旅遊」,同居伴侶法則好比「自由行」。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范雲期盼,人民選擇多元家庭的權利義務早日法制化。(1003自由時報,陳璟民)
【活動訊息】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女性單親美容創業貸款培訓班
2008.09.02-11.06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聽見無法傳遞的微弱呼救:二○○八.反人口販運影展
2008.10.03~10.24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機制培力-國際研討會
2008.10.15
社團法人台灣女性影像學會
2008第十五屆女性影展「玫瑰新浪潮」
2008.10.17-10.26
編彙:chi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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