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婦女部 責任編輯/編輯部  

近年來,國際間人口販運的問題已引起各國重視,雖然台灣是東南亞婚姻移民和移工的輸入大國,但是國內卻始終沒有制訂相關的專法。為此,立法院於1月12日三讀通過遏止勞力剝削、性剝削或摘取器官的「人口販運防制法」,未來對於被害人保護方面有更周全的保障,也期待此一人權法案實施後,能有效打擊跨國人口販子。


基於維護人權的普世價值,該法案第二條即明定人口販運的定義: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等方式使人從事之。人口販運的被害人的共同處境包括:人身自由被剝奪、扣留重要文件(如身份證件)、被不當債務約束、自某地被運送到陌生的它地、從事勞動與報酬顯然不相當的工作等。


條文中也規定,如果人口販運的對象未滿18歲,各項對加害人的處罰都將加重,以避免剝削童工和童妓的情況出現,這與過去討論相關議題時,只要人口販運的對象未滿18歲,不論其是否為自願,都視為受害者的精神相符。


其中,法案也明確規定人口販運處罰的範圍,在各種犯行中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而且未遂犯也要處罰;法案中亦包括人口販運定義、主管機關權責,並建立被害人保護網路、專案許可停居留、沒收加害人財產以補償被害人等內容。


因此,該法的通過可說是開啟我國的人權里程碑,未來將有助於和國際接軌、共同打擊人口販運問題,這也是長期關注該議題的社運、婦女團體及民進黨立院黨團多年的努力成果。不過,台灣在美國國務院2008年公佈的「人口販運報告」中名列「第二級」,雖較2007年進步,但仍被歸類為強迫性勞動力和性交易的主要走私地點。期待此法能有效預防人口販運案件之發生,落實保障人權之精神,並洗刷我國為人口販運輸入國之負面形象。

2009/01/23 13:45:33民進黨電子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isterhood姊妹派 的頭像
    Sisterhood姊妹派

    Sisterhood姊妹派

    Sisterhood姊妹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