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反對派領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的律師表示,法院已將原定七月三十一日宣布的判決延後至八月十一日,但未說明原因。此舉不僅讓緬甸軍事執政團打算如何處置這位民運領袖增添變數,外界也質疑判決結果其實早已定案。一旦判決有罪,翁山蘇姬最高可能被處以五年徒刑。
過去二十年就有十四年遭到羈押的翁山蘇姬,因為五月間一名美國籍男子耶托游泳闖入其湖畔住所,違反軟禁的相關規定,而被依照保障國家免遭顛覆的法律第二十二條起訴,最高面臨五年徒刑。本案備受國際矚目,外界原本預期七月三十一日就會宣判她有罪。
六十四歲的翁山蘇姬曾感謝若干外交官前來仰光惡名昭彰的音山監獄,參加她所涉案件的法院審訊過程,而且還告訴他們,本案結果「主要是在法治問題」。
翁山蘇姬的國際法律顧問簡瑟表示,法院決定延後已費時二個半月的審判,乃是軍政府再一次試圖迴避國際批評。他說:「在某種程度上算是高招,因為將判決延後到八月中旬,屆時許多國家政府及聯合國官員都在度假。」(0801 自由時報,羅彥傑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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