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守的埃及社會中,離婚婦女飽受歧視。根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埃及婦女瑪哈森(Mahasen Saber),日前結束為期4年的繁瑣離婚手續,成為備受指摘與議論的標靶。為了對抗社會對離婚婦女的負面觀感,她投身廣播事業,在《離婚婦女網路廣播電台》(Radio Divorcees)主持節目,將離婚婦女的聲音傳達給外界,造成廣大迴響。
儘管傳統社會仍將離婚污名化,埃及的離婚率卻逐漸增加。埃及政府數據顯示,每6分鐘就有一對怨偶離婚。自2000年後,埃及婦女僅需證明與丈夫的生活的確出現問題,就可自行申請離婚。但當地稱作「khulu」的離婚程序相當耗時繁瑣。婦女除在過程中喪失所有的財產繼承權外,也必須交出當初結婚時夫家所給的聘金,完成所有程序得花上6個月的時間。埃及婦女也可尋求法律途徑來保住經濟權利,但過程曠日廢時,且法院通常都對離婚婦女持有偏見。相較之下,埃及男性要與妻子離婚就簡單得多了。據官方統計顯示,80%的離婚案件都是由男性所發起。(0331台灣立報,魏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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