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國小男老師性侵多名男學生案,受害學生家長不滿校方包庇,控告校長偽造文書,台中地院一審宣判無罪,法官認為校長有行政疏失,但不構成偽造文書要件,附帶民事求償也無法成立。在場聆聽判決的家長表示要上訴到底。並怒批:司法進不了校園,性侵說是性騷擾,霸凌當成開玩笑,九巴掌是為孩子好,公道何在。市府教育處副處長葉俊傑則說,尊重司法判決,有關校長行政懲處部分,延誤通報早就記申誡一次,罰款三萬,報告避重就輕,也記小過一次。(0421中廣新聞,寇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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