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市議員黃淑美於八日財經部門質詢中指出,從民國92年開始高雄市女性勞動力參與率逐年增加,但勞工局卻輕忽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勞動檢查;近年失業率大增,勞工權益基金執行率反而降低,恐難以落實市府照顧勞工美意。
黃淑美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而高雄市30人以上的企業有1735家,勞工局96年和98年卻只分別檢查了15家和13家,相較於台北市勞動檢查處一年檢查500~700家,明顯顯示高雄市對女性勞工的照顧仍不重視。
 黃淑美指出,近兩年來失業率不斷攀升,不當解雇、勞資糾紛等消息也時有所聞,照理說申請勞工權益基金補助的案件應該增加,但這兩年勞工權益基金的執行率不僅不到一半甚至有降低的趨勢。黃淑美質疑可能是勞工局宣導不力或是基金委員會審查過於嚴格導致。除了補助勞方於訴訟期間之律師費、裁判費及生活費用外,黃淑美也建議應擴大補助範圍,例如補助本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來給予勞工朋友們更全方位的照顧。(1009  自立晚報,郭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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